《庄子·杂篇·说剑第三十》
《庄子·杂篇·说剑第三十》
昔赵文王喜剑,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,日夜相击于前,死伤者岁百余人。好之不厌。如是三年,国衰。诸侯谋之。太子悝患之,募左右曰:"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,赐之千金。"左右曰:"庄子当能。"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。庄子弗受,与使者俱往见太子,曰:"太子何以教周,赐周千金?"太子曰:"闻夫子明圣,谨奉千金以币从者。夫子弗受,悝尚何敢言。"庄子曰:"闻太子所欲用周者,欲绝王之喜好也。使臣上说一用,如雷霆之震也,四封之内,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。此诸侯之剑也。"王曰:"庶人之剑何如?"曰:"庶人之剑,蓬头突鬓,垂冠,曼胡之缨,短后之衣,瞋目而语难,相击于前,上斩颈领,下决肝肺。此庶人之剑,无异于斗鸡,一旦命已绝矣,无所用于国事。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,臣窃为大王薄之。"王乃牵而上殿,宰人上食,王三环之。庄子曰:"大王安坐定气,剑事已毕奏矣!"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,剑士皆服毙其处也。